论证细化,进口采购继续收紧
近日,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对政府采购产品属性进行严格规范。
《通知》提到,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,因工作需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,实行审核管理。市区发改部门、财政部门依职责分别对本级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进行审核。
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的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申请,统一由行业主管部门(即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)进行专家论证和初步审核。
进口产品审核管理流程分为三个步骤:
①采购人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申请
②主管预算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初步审核
③财政部门或发改部门进行终审